商品規格
品名:香酥黑眼鯛魚排
成分:黑眼鯛、麵包油炸粉(麵粉、精製棕櫚油、鹽、黃豆粉、酵母、玉米澱粉、硫酸鈣、碳酸氫銨、L-抗壞血酸(抗氧化劑)、酵母抽出物、L-半胱胺酸鹽酸鹽、食用黃色四號、食用黃色五號、精製椰子油)、磷酸二澱粉、紅花籽油、碳酸鈉、脂肪酸聚合甘油酯、麵粉、在來米粉、玉米澱粉、黃豆粉、乳酸鈣、蛋白粉、鹿角菜膠、海藻酸鈉、鹽、白胡椒粉、L-麩酸鈉、葡萄糖、琥珀酸二鈉、胺基乙酸、DL-胺基丙酸、5'- 次黃嘌呤核苷磷酸二鈉、5'-鳥嘌呤核苷磷酸二鈉
有效日期:標示於袋上
重量:240g±10%
保存方法及條件:冷凍-18℃以下,保存2年
國內負責廠商:海揚貿易股份有限公司
地址:新北市新莊區新北大道三段5號16樓之5
服務專線:02-85227100
過敏原資訊:本產品含有魚類、含麩質之穀物、黃豆、蛋、堅果及其製品
食用方法:不需解凍,160℃熱油炸3分鐘後再以170℃熱油炸約2分鐘,炸熟食用
產地:台灣
★本產品含有魚刺
售後服務
購買注意事項
1.每一件須自付宅配(-18度C) 200元
2.取貨方式:此商品均冷凍宅配,送貨範圍限台灣本島
3.宅配時間是已收到匯款後開始起算
4.商品以實物為主,圖片僅供參考
5.為確保食用安全,收到商品後請即刻冷凍(-18度C)保存,並盡速食用,以享食物鮮美
6.產品解凍後請0℃~7℃冷藏保存,勿重複冷凍,並於兩日內食用完畢。
7.解凍時間因設備與天候狀況差異,可依據實際需要調整時間。
8.本公司保留修改活動及調整商品內容等細節之權利
退貨須知:
依據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。
依法條自105年1月1日起,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。如因商品有非人為之瑕疵而有退/換貨需求時,請於2小時內拍照存證並立即與本公司聯繫,以便安排後續退換貨處理並請保持商品本體、內外包裝、發票之完整性以便安排後續退換處理。